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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贪欲实施抢夺 获刑十三年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2-07-11 16:39:53


    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刑庭公开审理一起系列抢夺案,被告人周某某在建三江城区及富锦市连续实施抢夺十一起,涉案金额七万余元,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周某某从小父母双亡,由四个姐姐抚养成人。因其自幼失去双亲加之姐姐溺爱,久之,周某某就养成好逸恶劳的品性。周某某初中一年级后就辍学在家,整日混迹在社会上,没有一技之长。去年结婚后,因为其没有正当职业,生活拮据,就萌生了实施抢夺的念头。周某某将作案目标锁定在配戴金项链的女性身上,并利用僻静处及女性不备,在建三江城区疯狂作案九起、富锦市作案二起,共抢夺金项链十一条,并将所抢项链销赃,赃款均被其挥霍。建三江农垦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只用二十五天就审结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服法。为尽早肃清此类案件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并为增强百姓的防范意识,建三江电视台对庭审现场进行录像,并要求被告人现身说法。庭审后,主审法官剖析了该案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并提醒百姓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该新闻播出后,得到百姓的好评,同时也彰显法院的权威,震慑了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韩瑞烨    

文章出处:建三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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