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接到执行线索后,迅速出击,成功执结两起案件。
2015年10月至11月,七星法庭受理申请人王某、季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两起执行案件,受理之后执行人员立即查封杨某在七星农场29连作业站50吨水稻。并告知被执行人杨某查封期间允许变卖但必须通知法院提纯价款,杨某当场表示同意。
11月5日早6时24分法庭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杨某正将被查封的水稻装车。执行干警立即驱车50里赶到被执行人粮食所在地,发现已经装完两车还有一车正在装,执行干警马上制止工人装车并告知该粮已被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不在执行现场只有杨某妻子跟亲属在场,杨妻跟亲属百般阻拦。执行干警为了防止运粮车逃脱,把警车横在运粮车前面,迫于无奈粮贩子只能与杨某电话沟通,无奈之下杨某赶到现场,同意法院提存粮款,为确保执行款如数汇到法院账户,法院要求杨某与执行干警一同押运粮车去检斤化验,提存粮款15万余元。经过一上午紧张的执行工作,顺利执结两起执行案件,虽然执行路途与执行过程很艰辛,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看到申请人拿到执行款的喜悦让七星法庭的执行干警感到无比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