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012年因赊欠装潢材料款3万余元被孔某诉至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被告李某及其家人采取不签字、不出庭、不举证的态度妄想抵赖该欠款,法庭审理查明,重组的证据证实其未偿还,并依法作出判决。
此案于2014年初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态度更是嚣张至极,李某让其年老的父亲多次到法庭对法官及执行员进行辱骂。干警们耐心地为其解释其中的法律关系,并多次示明其可以出具已偿还该笔欠款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主张,但其表示如果法庭仍要执行就继续到上面去找领导“反映”。法庭的执行干警们到其家中送达手续或是试图作其工作,仍遭拒绝并多次被无理赶出。
在这种情况下,前进法庭干警们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一边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接触做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查询其可供执行财产的信息。2014年查明其名下有回迁车库一间,但没有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执行干警立即与农场房产部门沟通,对该车库的登记手续进行了查封,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确有困难,其又患心脏病在身,干警们没有放弃继续开展执行调解工作。但其老父亲仍是蛮横不讲理,听不进去任何话语,只是表示如果法庭不把房屋解封,停止强制执行就要到上级部门继续上访。
对此,法庭执行员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法庭领导并向法院执行局上报,经过多方研究决定,对该房屋采取司法拍卖的形式,不能助长这类执行老赖的嚣张气焰。2015年11月份经上级部门审批,此房屋进行了公开拍卖,并在前进农场电视台进行滚动公告。
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亲自带着现金来到法庭要求执行和解,并向申请人及曾经被其无理辱骂过的干警们赔礼道歉,表示其一时迷了心窍,没有及时听取法官们的劝说,企图通过抵赖的方法逃避法律,今后一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学习诚信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