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
农垦中院按照省法院和总局机关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
中院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内容的深入学习,狠抓《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法院干警要加强党性修养,使廉洁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位,通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同时,广大干警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在维护人民利益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谋取任何私利。要坚定法治信仰,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以邹碧华同志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违法违纪反面典型为戒,筑牢自觉抵制腐败、清正廉洁司法的思想基础,做到坦荡做人、谨慎用权,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深化阳光司法,让司法权证阳光下运行,以廉洁司法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