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2016年,九三农垦法院通过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增强从严治院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用制度管人、管案、管队伍。
一是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审判工作监督问责办法》,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与免责条件,逐步实现评价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退出机制与保障机制的有效衔接。主审法官要承担起主持庭审活动、控制审判流程、组织案件合议、避免程序瑕疵等岗位责任。
二是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院、庭长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管理职责。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变更、审限变更的审查报批制度。强化法定期限内立案和正常审限内结案,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汇报、通报机制。确保监督管理不缺位、不越位和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