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饶河人民法庭的法官将拖欠的劳务费发到三名农民工的手中。农民工讨薪二年不成,法官仅用三天时间,便将三名农民工的血汗钱追讨到位。
2013年7月,李某等三人受雇于徐某,在某工地从事铲车驾驶等工作,约定月工资从1700元至3500元不等,工资按月发放。可直当年11月停业,徐某也未发放劳动报酬,三名农民工多次催讨无果。
2016年3月22日,三名农民工口头起诉,红兴隆农垦法院饶河法庭开辟绿色通道,当即办理了立案手续,当日联系并通知徐某到庭参加诉讼。徐某对拖欠工资一事予以承认,但双方对工资数额存在分歧。
经办案法官进行一一核实,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疏导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徐某承诺给付拖欠的工资。法院快立、快受、快审、快结的做法受到农民工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