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安农垦法院召开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近年来该法院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相关情况。管局宣传部、管局电视台、部分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本次发布会。发布会上,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刘文彬通报了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犯罪以来,该院审理危险驾驶犯罪的基本情况。
自2011年5月1日至今,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89件,占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24.05%。从判决的结果上看,已判决的89件89人中,20人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占总数的22.5%,45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占总数的50.5%,16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占总数的18%,7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占总数的7.9%,1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占总数的1.1%;从涉案人员的酒精含量结果上看,100mg /100 ml以下16件,占总数的18%;100—200mg /100 ml51件,占总数的57.3%;200—300mg /100 ml19件,占总数的21.3%;300mg /100 ml以上3件,占总数的3.4%;从统计上看酒精含量在100—300mg /100 ml占大多数;从被告人驾驶的机动车类型上看,驾驶摩托车醉驾的22件,占总数的24.7%;驾驶小汽车醉驾的63件,占总数的70.8%;驾驶农用车醉驾4件,占总数的4.5%;从被告人年龄上看,大部份是中青年,有个别是老年人,年龄最小为21岁,最大为63岁;从醉驾发生的时间、地点上看,醉驾多发生在夜间22时以后及中午12时至16时之间,地点大多在十字路口、交叉路口、城区较偏僻的街道及城乡结合部;从量刑上看,被告人被判处缓刑7件,占总数的7.9%,其余均被判处实体刑并处罚金。
在未来的审判工作中,北安农垦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同时加强对防范酒驾、醉驾的教育宣传力度,真正让“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