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十二月被密山人大批准的牡丹江农垦云山农场陪审员,在农场武装部工作,学习专业是法学。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每当我接到法院参加开庭通知,我都及时调整好情绪,阅读相关知识,安排好手头的其他工作,按时时间参加庭审,从来没有出现过缺席的现象,不过法院也是提前通知开庭。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认真梳理,看看从中能学到哪些,多数时候都是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多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有些事情一定要谨慎。总之每出一次庭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我时常在思考要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更好的结合到一起,相互促进。
陪审员不是凭着热情就能干好的,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光有满腔热忱还远远不够,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毛泽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审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关系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不断实践,通过案件的积累,学以致用,才能有质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向老陪审员多学、多问,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掌握审判技能,转消化成自身的能力。通过一年半8次陪审活动,近距离接触到感受到了法院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无论是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在实体判决上,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合法,让当事人控辩双方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我近距离的感受到了法官、书记员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有时在庭审质证环节,为了保全证据,下班时间早就过了一两个小时还在质证,我是有时农场的陪审员,参与本场庭审活动多,亲身体会到他们的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
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认真做好陪审、合议,尽最大努力办理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