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法院根据农垦中级法院“五评查”的要求,利用40天时间,对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底审(执)结的各类案件的卷宗归档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清查是否存在已审(执)结超期未归档案件。
此次清查分四步:第一步,根据案件流程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将2010年1月至2016年3月底审(执)结的各类案件信息导出,并进行审核。经审核,此期间共审(执)各类案件7747件,其中信息录入错误2件,移送案件1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并入诉讼程序案件45件,2010年因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已索取案号未形成卷宗材料16件,确定应归档案件为7683件。
第二步,根据导出的结案案件信息,按照年度与卷宗归档台账进行核对。确定应归档案件为7683件,实归档案件为7630件,其中上诉或上诉发回重审再上诉案件25件,超期未归档案件28件,归档率为99.31%。
第三步,依据核对后的卷宗归档台账对库存卷宗进行核对。确定已归档案件为7630件,库存案件7518件,基层庭组借阅案件卷宗112件。
第四步,对排查出的28件超期未归档案件进行分类,其中2010年案件流程信息系统报结未归档案件18件,执行案件10件,案号涉及2004年至2009年,民事案件8件,案号涉及2008年至2010年;2011年案件流程信息系统报结未归档案件10件,均系执行案件,案号涉及2007年至2009年。确定所属庭组,并限定于8月15日前完成归档,逾期予以通报。
通过此次全面清查活动,再次重申卷宗归档制度和具体要求,并采取季统计季打分季通报的方式加大案件卷宗归档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卷宗归档的时效性,切实杜绝超期归档现象的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