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农垦中院召开服务垦区经济发展新常态新闻通气会,会上由农垦中院新闻发言人韩瑞业向媒体朋友通报了1-8月以来,农垦两级法院立足垦区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成果。今年以来,农垦两级法院立足垦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履行法律职责,服务垦区工作大局,全力推动垦区改革,积极推进法治垦区、平安垦区建设,努力为垦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垦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
立足垦区发展新常态,找准执法服务切入点。在垦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垦区面临改革和振兴的压力,经济环境更加复杂。为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工作任务,农垦中院党组年初就要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垦区发展稳定的战略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和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了中央、省委、总局党委对改革与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局上来,做到开辟绿色通道,主动适应、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据统计,农垦两级法院2016年1-8月共审理各类涉农案件13313件,其中涉农刑事案件2334件,民商事案件6835件,其中一审结案标的为17亿1千万余元;执行案件执结3094件,执行标的2亿4千万余元。
切实服务保障新常态
勇于司法担当,切实服务保障新常态。该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贯彻好宽严相继刑事政策,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庭审把控和驾驭能力,充分发挥审判对经济犯罪等案件的侦查、起诉环节的促进和引导作用,最大限度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带病进入裁判程序。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认定有罪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必须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审理好民事案件,针对受案数量上升、案件疑难程度增加、新类型案件增多等变化,认真研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 充分发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针对垦区土地承包、银行贷款联保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善于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预防相结合。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对调解案件及时督促履行,切实提高调解案件质量,确保当事人权益得以及时兑现。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质效。通过每季度一期的案件质量评析进行点对点的个案指导,同时就各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将专门派人带问题到基层法院进行面对面的宏观指导。同时加强了商事审判思维及商事审判业务的专题培训,提高商事审判能力。建立了为辖区商事环境服务新思维。伴随着社会商事行为的频发,同时民营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的商事风险防范不够完善,导致诉讼的风险较大。进入到法院审理时由于商事行为的瑕疵而带来了审判的难度,为此,该院从个案的保护向规范的风险指引转变,建立与各大企业风险管控的信息资源共享,将诉讼中发现的商事风险以座谈会、联席会等的方式进行交流,从源头减少辖区各大企业自身的商事行为风险。
便民利民常态化助发展
落实优化为民措施, 便民利民常态化助推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结合垦区经济发展新形势,规范立案登记工作,做到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无障碍进入诉讼程序。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加大释法解疑力度。进一步完善以“服务窗口、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和诉讼联络员”为支撑的便民诉讼网络,很好发挥了诉讼服务中心及12368诉讼服务平台的作用。行政审判,强化“以服务促监督”的工作理念,延伸司法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与辖区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了解和掌握行政机关的司法需求,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全力化解官民矛盾。执行工作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拘留限制高销费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拒执犯罪打击力度。按照省法院要求,切实提高执行指挥系统的应用效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系统信息公开、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三大功能作用,充分利用财产查控系统准确定位被执行人财产,依法采取查、冻、划措施,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及时实现,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执行联动、执行惩戒、执行协作机制,依法适用执行措施,开展执行会战,千方百计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