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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领导审案在基层

  发布时间:2016-10-09 17:21:14


   近日,牡丹江农垦法院一楼刑事审判大厅旁听席上早已坐满了旁听人员,13点40分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同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案件,本案的主审人是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李岫岩,合议庭成员为中院的两名审判员。

    此案把开庭地点设在案发地的农垦牡丹江农垦管理局所在地法院审理,目的既有方便群众、节省审判资源之意,同时中院领导下基层审判案件,并亲自主审,也是对农垦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一次有力推动,更有审判示范之举。    

    自从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吹响至今,农垦法院紧跟最高院以及省高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一个个新的司法改革措施和步骤接踵而来,这次中院副院长亲自下到基层法院开庭并主审案件,是对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极好呼应,同时也为基层法院院庭长办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司法改革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一线,院庭长亲自办案让公正更加透明。

    此次审判活动让当地民众亲身体验到庭审现场的庄严气氛。整个庭审过程持续近两个小时,庭后旁听人员反映,此次庭审听得清楚,辩得明白,有理有据,很让人信服。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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