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案件中,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实现的同时,提高执行效率。如在办理北大荒粮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琪麟酒业公司买卖合同拖欠一案中,被执行人欠申请人1500余万元货款,无现金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有库存的400吨白酒,如果强制执行,需要走评估拍卖等复杂的程序,也要消耗许多执行成本和时间。针对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执行人员从促和解,减成本,提效率出发,促成当事人达成以酒抵债协议,仅用一个月时间就迅速执结完毕,即确保了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又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