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解决执行难在行动 黑名单彰显成果 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发布时间:2016-10-19 08:47:31


    近日,一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款,此案件顺利执结。

    于某面对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面容憔悴。由于于某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将她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他现在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软卧。对与她这种经常出远门而且身体不好的人来说天天坐硬座实在是太难受了,所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今天拿着所欠的执行标的款20万元来到法院,直接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国家对于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的一种惩戒,尤其对有钱不还的人效果显著。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17004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