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解决执行难在行动 “庭审开到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6-10-24 16:42:50



图为合议庭成员到李翠平、李德宝家中进行探望


图为合议庭全体成员在案发地涉案房屋进行实地勘查


图为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图为庭审现场

    为扎实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中院民一庭将学习活动与开展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走出公堂,深入基层第一线全力开展司法便民服务活动。近日,在审理李翠平、李德宝与红兴隆农垦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考虑受害人李翠平一级伤残的客观实际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第一合议庭全体干警在庭长李波带领下,开辟绿色通道不辞辛苦坐一夜的火车来到案发地农垦红兴隆管局所在地进行开庭审理,同时也利用此次下基层开庭之机组织了一次庭审观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合议庭全体到案发地即隆盛公司提供给李翠平夫妇住宿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涉案房屋进行了查看,并向相关人员了解了当时李翠平住宿、搭建火炉以及取暖用煤等相关情况,并在现场即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之后合议庭全体又到李翠平家中进行了探望,对李翠平夫妇目前的健康状况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一、二审审理期间,在中院的积极协调之下,共为李翠平夫妇申请先于执行款项20余万元,解决了他们急需的医疗、营养等相关费用。李翠平夫妇的代理人其子李俊动情地说:“中院法官真心为我们当事人考虑,将庭审开到了我们家门口,官司不论输赢,心里舒服。”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民一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24748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