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省法院“三优”及“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31 12:35:24
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及申报“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通知的相关要求,农垦中级法院根据审判质绩效统计、诉讼服务中为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
拟推荐宝泉岭农垦法院参评“全省优秀法院”;
拟推荐红兴隆农垦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参评“全省优秀法庭”;
拟推荐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刘卫中参评“全省优秀法官”;
拟推荐绥化农垦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庭长邹大海参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七天。对上述被公示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请提供实名信息,并联系:0451-55195631。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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