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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执行难在行动 红兴隆农垦法院创新工作方法解决“送达难”

  发布时间:2016-11-04 09:02:48




    送达难的问题一直困扰法院,从民事案件到执行案件,法官们无不头疼发愁。一方面案件当事人不能提供被送达人准确有效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另一方面被送达人不配合送达工作故意躲避送达。司法文书“送达难”日益凸显,为破解这一难题,红兴隆农垦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把“送达难”对案件的制约降到最低,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立案登记释明,加强当事人信息确认。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并对地址签字确认,明确原告义务及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登记完毕后,立案人员要再次审核当事人登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登记信息详细准确,从而提高了送达效率,有效保障案件及时开庭。

    二是不断创新送达方式。在采用邮寄送达、集中上门送达的基础上,打破8小时工作制,实行错时送达,对外出工作或逃避送达的受送达人,充分利用早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送达,通过打时间差,完成送达工作。加强与受送达人所在基层群众组织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基层群众组织协助送达,发挥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在基层工作的“环境优势”,借助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的双重作用,督促受送达人签收法律文书,合理化解送达难题。

    三是在送达过程中,要求送达人员注重司法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和告知词,准确把握受送达人的心理特征,打消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并及时提醒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不领取法律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送达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对送达现场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将送达过程完整地记录,确保了送达程序更加规范。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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