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农垦中院联合八个基层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中院执行局高效执结近3000万标的欠款案。
申请人宁波北大荒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某制米有限公司、沈阳市某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两个被执行单位表示经营困难,给付欠款力不从心,无法支付所欠债务,但在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加新历经3个的多月耐心工作下,两被执行人的上级部门承担了这笔债务,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和让步。促使双方自动和解并履行,该案执行完毕的执行标的达2755万元,为申请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案例二、中院执行局耐心细致化解外地合同纠纷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九三农垦北大荒某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某设备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通过执行员孙华耐心细致说服,明示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查封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将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一次全部履行了700万元的债务。
案例三、中院执行局认真执行涉外案。
某韩国企业拿着在北京的仲裁书到农垦中院申请执行垦区某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设备款一案,标的是1200万元,执行人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企业经营困难,帮助当事人分析现状,按照每月分期给付执行款设计合理还款方案,促成当事人和解,目前被执行人已经偿还250万货款,让韩国申请人非常感动。
案例四、牡丹江农垦法院巧执行,被执行人主动还款20万。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国家对于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的一种惩戒,尤其对有钱不还的人效果显著。近日,牡丹江农垦法院一名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的20万元执行标的款,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10月23日,于某面对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面容憔悴。由于于某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将她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她现在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软卧。对与她这种经常出远门而且身体不好的人来说天天坐硬座实在是太难受了,所以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今天拿着所欠的执行标的款20万元来到法院,直接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案例五、建三江农垦法院查控被申请人银行卡不怕麻烦。
采取查控措施促还款。被执行人王某、黄某,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在银行开了80多张银行卡,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法院不可能一一查询。2016年9月28日,建三江农垦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手段,将被执行人王某、黄某的100多张银行卡全部冻结。王某扬言:“我再开几十张银行卡,看你们冻的过来不!”执行人员的答复是:“只要你开得起,我们就冻得起”。就这样该院执行法官通过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执行回款47万余元。
案例六、北安农垦法院“ 强制措施让欠款不还 没门”。
2014年12月,原告张某卖给被告孙某一辆现代车,在收取孙某的车款后。尚欠孙某剩余购车款5万元,并出具写有“欠张某5万元车款欠条,如开车一个月内对方未有违章,如数结清;如有违章,则按违章金额扣除”的欠条。后经查询,此车无违章情况,于是张某多次找孙某追要5万元车款,但孙某一直拒不支付。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孙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令被告孙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某欠购车款5万元。
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却发现被告孙某离开居住地,去向不明。经多方查实,无音信。一度该执行案件到了无法执行的局面。执行干警想到利用执行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又借助公安户籍平台让张某对孙某的情况进行辩认并一一筛查,最终确定了孙某的身份信息。锁定孙某身份后,执行干警利用“微信”平台加入,开始聊天,并向孙某宣传法律,拒不履行的强制措施等,在法律强大的攻势下,孙某通过银行一次性转入给付张某所欠的购车款5万元。张某顺利拿到欠款后,对局长连声夸赞:“没想到,因为这5万元,你们法院的法官动了多少脑子,付了多少心血,我是打心眼里佩服啊!”
案例七、齐齐哈尔农垦法院耐心疏导和解促执行。原告冯某与被告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齐齐哈尔农垦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不服经二审和再审,最终维持了原判决。申请人冯某向齐齐哈尔农垦法院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了解情况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将涉案房产一房二卖,早在2008年4月已与第三人史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房屋由史某实际居住。根据法院的判决史某应迁出所居住的房屋。史某则认为,涉案房产已经由自家占有并交付部分房款和一定数额贷款,应当归其所有,并声称家有八九十岁的老父老母,别无其它房产可供居住,拒绝迁出所居住的房屋,甚至扬言要将该房屋连同其家庭成员一起炸掉,情绪极不稳定,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院领导高度重视,由副院长、执行局长与执行员共同制定执行方案。
法官们深知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的基础是以人为本,因而并没有简单的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运用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力求将双方当事人蓄积已久的矛盾在执行阶段化解。执行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了解当事人心理,从疏导感情入手做思想工作。执行人员首先做申请人冯某的让步工作,表示给付史某已经缴纳涉案房屋贷款。而矛盾的焦点仍然在史某夫妇身上。史某丈夫陶某曾担任多年司法助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本应明白事理但却在这件事情上钻了牛角尖,执行法官决定重点做好他的感情疏导工作。看到法院的判决结果陶某心中已是愤懑不已,在执行阶段更是心生怨恨,誓与执行法官对抗到底。在执行法官劝导时他对法官们说:“我有爆破证你们是知道的,现在我家里放了炸药,我老妈在家看着呢,我通过手机就能随时引爆,我把房子炸了,大不了我们大家同归于尽。”为避免矛盾升级发生恶性事件,院领导、执行人员与他促膝长谈,倾听他抒发心中的怨气,缓和他的对立情绪。然后不失时机的调整其认识分歧,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层层深入,感情理顺了,道理讲通了,史某夫妇的心结解开了。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冯某给付史某已经缴纳的房屋贷款,史某一家同意迁出所居住房屋,各方在和谐的气氛中承诺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八、热心、耐心执行促成离异四年夫妻破镜重圆
庆阳法庭迎来一对特殊的客人:两人2012年起诉离婚,两个家庭冲突很深他们离异4年,官司打了4年,最终,在绥化农垦法院执行小组组长王晓虎、铁力法庭庭长倪世国、庆阳法庭庭长孙成福,经过多次走访说和,绥化农垦法院执行小组的工作热情让两家人敞开了心扉,打动了这对离异夫妇。在孙庭长的努力撮合下,两人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理性接触。通过执行法官的热心和耐心工作,夫妻二人破镜重圆。
案例九、宝泉岭成功执结四十一名申请人欠款。
近日,宝泉岭农垦法院执行局还执结了一起41名申请人申请执行黑龙江江珠粮油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该案涉案标的额达1600余万元,41名申请人分别在4家法院申请执行,因在我院申请执行的标的额最大,由我院统一进行财产分配。我院召集申请人召开了分配大会后,将分配明细张贴公示,申请人均表示对分配金额无异议。宝泉岭农垦法院办理的这两起涉及多数申请人的系列执行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充分展现了办案的高效性、透明性,赢得了当事人较好的口碑和信任。
案例十、红兴隆农垦法院及时为农民工追回执行款
今年8月,讨薪无望的农民工向红兴隆农垦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在多次上门做工作而被执行人屡屡推诿搪塞的情况下,法院预运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对其信用进行惩戒,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履行了给付义务,为申请人追回工资12万元。执行法官及时将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为15名农民工解决了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