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红兴隆农垦法院选派法官为公安干警授课

  发布时间:2017-01-05 11:03:47


    2017年1月4日,红兴隆农垦法院选派刑庭法官李树生同志为红兴隆农垦公安局一线干警授课。李树生从审判的角度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标准,以及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证据问题进行了讲解和分析。公安局百余名一线干警通过现场及视频网络的形式参加听课,并进行了互动提问,李树生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中共中央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二高三部也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是对实践中“以侦查为中心”的革新,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保存、完善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次授课,也是该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决定及二高三部的意见的精神,促进公安干警如何提高“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规范取证工作,提高证据质量的有效举措。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17062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