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化农垦法院和平人民法庭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要求,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56人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在加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力度的同时,探索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的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审理案件有专长,陪审职责定位准。
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以来,和平法庭的陪审员人数由2人增至6人,分别来自社区、卫生、土地管理等部门,他们充分发挥专业专长和善做群众工作的特长,助力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今年10月在刘国某诉刘某仁、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审理中,刘国某与保险公司就刘国某是否与刘某仁达成和解协议、刘国某的伤残等级等问题有严重分歧。庭审中,人民陪审员李秀荣对刘国某与刘某仁和解的细节进行了询问,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发表了具体意见,并提示双方当事人重新做伤残鉴定可能面临的问题。最终,保险公司认可了刘国某的伤残鉴定意见。判决生效后,刘国某93 000多元赔偿款得到顺利理赔。李秀荣陪审员说:“我在工会工作多年,遇到过一些工伤鉴定和赔偿问题,听完当事人的辩论,我就知道症结在哪了。”和平法庭凡是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陪审员都在庭前阅卷,开庭时对案件的事实问题参与认定,合议时独立发表见解,以往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情况得到改变。
二、办案全程有陪审,质量效率能双赢。
和平法庭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逐步拓展到调解程序中,人民陪审员经验阅历丰富,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特别在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中,具有明显优势。
在温某慧与于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温某慧与于某对其子小于的抚养权争夺激烈,考虑到判决结案不一定能带给小于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法庭调解阶段,人民培审员尹淑艳运用自己从事宣传工作的优势,从生活环境和父母之爱对孩子成长的影响说到婚姻破裂不能割裂血脉亲情,耐心细致地与主审人一起做双方工作,使得双方放下成见,从自身实际出发权衡利弊,双方对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连连对法官和培审员表示感谢。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办案,使和平法庭的案件办理更有活力,陪审员参与办案的方式方法的改进,让司法民主与司法效率到达统一和双赢。
三、培训学习全跟进,陪审待遇有保障。
在积极参加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的同时,今年以来,和平法庭组织陪审员开展庭审观摩4次,召开陪审工作座谈会3次。通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得到提升,也使得人民群众对他们的工作更加认同。有了法律问题不仅可以到法院,还可以找人民陪审员咨询,陪审员成了“不穿法袍的法官”。今年,和平法庭的陪审员们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百余次,与法官共同诉前调解案件30余件。同时,法庭积极与牧场领导和财务部门沟通,按照标准解决了人民陪审员开庭补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