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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执行局对申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进行验收

  发布时间:2012-03-31 17:31:16


中院执行局对申报创建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进行验收

    近日,以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卜洪元、潘秀丽为组长的中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检查验收工作组一行五人,分赴建三江农垦法院和红兴隆农垦法院,对两个院的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

    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卷宗、翻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活动的组织情况、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到位率、当事人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进行了核实。通过检查核实,两个法院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标准。两个法院党组对此项活动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进行了动员、部署、落实,确保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检查验收结束后,中院工作组对两个法院的创建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法院表示将严格按照省法院的活动要求,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

 【中院执行局孙丽娟】

责任编辑:韩瑞业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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