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九三农垦法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有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理念,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质效明显得到提升。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54件,其中新收1066件,比2015年同期上升30.96%;结案1033件,同比上升25.98%;综合结案率为89.51%,与去年基本持平;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1.02%,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全院无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
一是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全院由主审法官组成6个审判团队。裁判文书100%实行由审判长或主审法官签发。同时,充实辅助人员力量,自筹资金招聘2名书记员,有3名干警被任命为法官助理,基本形成员额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一比一配备。
二是组建以专业法官会议为核心的审判辅助团队。全院成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和刑事行政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两个审判辅助机构,负责为主审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2016年,专业法官会议已为100余件判决案件提供了专业咨询建议。
三是强化以监督问责为核心的审判管理机制。利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部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严格预防案件超审限、长期未结或程序瑕疵。同时,成立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小组,对更审改判案件进行错案排查和责任认定。2016年,有2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受到处理。
四是强化以业绩考评为核心的审判激励机制。建立以已结案件数、调解案件数、发改案件数为核心的主审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法官任职、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员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2016年,有6名法官因办案业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或荣誉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