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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农垦法院建立“全员能动执行”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08-14 14:12:17


    九三农垦法院在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的工作中,学习其他法院的经验,建立了“全员能动执行”的执行工作机制。

    在开展“全员能动执行”机制中,要求全院干警办案一体化,即在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考虑案件的执行,以“案结事了”为宗旨,所有案件都要考虑执行的结果。在具体操作中,提出了“三个询问、三个督促”。“三个询问”是指在立案过程中,一要询问来立案的当事人有没有执行线索;二要询问对方有没有履行能力;三要询问是否要求财产保全。“三个督促”是指在案件基本清晰后,一要督促权利方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二要在案件结案时,督促败诉方及时履行义务;三要在履行期限届满时,督促没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通过建立“全员能动执行”机制,我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明显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大多数因之前采取了保全措施顺利执结,大大提高了案件的结案率和实际到位率。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九三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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