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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中院:坚持服务大局 助力优化垦区经济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7-03-04 14:04:08


    农垦两级法院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垦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取得良好成效。

    农垦中院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优化垦区经济发展环境实施细则》,发布优化发展环境案例10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中院受理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公司等涉北大荒企业为原告的6起共计25件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后,民二庭三名法官,历经三个月内,奔赴广东、江苏、湖南、重庆、天津等地,查封扣押被告的财产,保全标的额4亿元。目前,已审结涉北大荒企业胜诉案件13件,另有3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农垦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2亿元,该做法在人民法院报刊发,提升了农垦法院司法公信力;红兴隆农垦法院在审理蒋某等人诉红兴隆管理局10余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发现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问题,立即向该管理局提出司法建议,得到管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避免了大规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发生。

     行政审判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农垦两级法院行政庭到辖区内的工商、土地、建设等行政机关召开优化法制环境座谈会10余次,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中宝泉岭、牡丹江等农垦法院积极向行政机关宣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自觉性,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30%,有效化解“官民”矛盾。

责任编辑:韩瑞业    

文章出处:农垦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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