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5日,绥化农垦法院执行局在肇源农场在电视台曝光了该辖区首批失信被执行人,首批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32人,均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面向全社会统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公开曝光的方式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减损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誉,迫使其为了恢复名誉而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达到了促进执行的目的,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曝光次日,被执行人刘某感受到舆论的压力和信用惩戒的风险,主动找到法庭配合执行;张某也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
利用电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在绥化农垦法院开创了先河。下一步,这一做法将被推广到各辖区,让“老赖”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人物,让失去信用的人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