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将至,春耕的锄头正挥舞在广袤的龙江大地上,绥化农垦法院红光法庭通过创新执行工作理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探索执行工作方式等多措并举,及时解决了多位涉案当事人筹措资金之忧,为农场春耕生产提供助力,吹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冲锋号。
被执行人张某系某公司职员,因拖欠初某、王某等人的玉米款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张某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初某等多名申请执行人共同来到红光法庭,申请对张某执行。在法庭执行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张某依旧故我,拒不履行。在履行期限到期后,执行员再次传唤张某时发现:张某已经离开原住所,手机长期处于关机状态,通过电话联系其前妻及女儿,二人也无法提供其现住地址,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员再次梳理张某的个人信息,决定利用张某的工作为突破口,通过与张某供职的公司负责人沟通,了解到张某多日未上班,也未办理辞职、离职手续等情况,公司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终于在一次公司全体大会上将张某带离。到达法院后,张某不愿配合执行法官工作,鉴于张某的行为及态度,法院当场签发了拘留决定书,对张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拘留期间,张某通过其女婿向执行员表示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意愿。执行员立即前往拘留所,向张某做好相关法律释明工作,记录了张某执行和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日张某女婿便将全部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马上就要种地了,买种子、化肥都需要钱,多亏咱们法院的这些法官啊,不然还不知道张某什么时候才能把钱还给我,谢谢,太感谢了……”一句句感谢地话语饱含着农民春耕备播的急切心情。
一份拘留决定书的下达,起到了应有的打击和震慑作用,在该执行案件结案后,又有多名与红光法庭“躲猫猫”的老赖主动联系执行员,偿还了部分执行款,在执行工作“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下,缓解了红光法庭执行工作压力,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实现奠定基础,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兑现“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承诺,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