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准确高效解决行政争议,2017年4月1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黑高法[2017]57号)。牡丹江农垦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庆安同志第一时间向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及政法委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4月14日,法院分别向辖区内16个行政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共涉及明确要求如行政机关成为被诉行政主体,该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等四项内容。发出建议的同时,将省法院黑高法[2017]57号文件对16个行政职能部门予以了复制转送。对于法院开展此项工作,各行政机关均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并表示要全力配合法院诉讼活动,严格按照司法建议的要求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