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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农垦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落实省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7-04-18 13:12:03


  宝泉岭农垦法院收到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

   一是争取管理局党政领导的支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德双同志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向管理局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向领导阐明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管理局局长刘相增批示“办公室、住建局、法规局阅,在以后诉讼中按规办理”。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梁月升作出批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树立执法形象和权威,有利于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务必遵守规定按要求出庭应诉”。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传达规定精神。于4月13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12个主要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出席,详细解读了规定精神。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纷纷表示,立即在本行政机关传达学习规定精神,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措施,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确保规定落地生根。

    三是通报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将本院去年及今年第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了通报,表扬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的行政机关,对出庭应诉率较低的行政机关提出了要求,引起了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

    四是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为了更好的理解该规定精神,结合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出庭应诉、答辩、举证、管辖、受案范围、诉讼主体、司法强制措施、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本院落实规定精神的情况在本院文化网站、宝泉岭信息港等新闻媒体公布,扩大规定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宝泉岭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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