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农垦总局党委书记王兆力同志,在农垦中院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请示上批示:“同意法院所提建议,请总局领导同志阅并请办公室办理并提出要求,落实考核措施”。
4月20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农垦各管理党委、总局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精神,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一是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站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履行行政职责,遵守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定。
二是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从不断提升本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角度出发,切实掌握本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执法现状。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因公务不能出庭应诉时,要责成分管的副职出庭应诉。
三是各级行政机关要将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对被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在全垦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