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红兴隆农垦法院召开司法服务辖区备耕生产新闻发布会,助推农业春耕生产。发布会由法院政工处主任、新闻发言人徐辉主持,法院副院长苏长权通报法院自开春以来坚持司法服务农业春耕生产情况和服务辖区备耕生产的好做法。农垦红兴隆广播电视局、农垦红兴隆宣传部、红兴隆网络编辑等记者受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今年三月中旬以来,法院党组认真贯彻农垦法院为大局服务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管理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以能动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延伸服务春耕生产的触角,为加快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围绕农业春耕生产,出台服务措施,从快处理涉农案件,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不误农时,预防纠纷发生,全力提供司法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实施便民利民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开辟立案“绿色通道”,积极推进便民、利民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简化立案审批环节,完善便民服务窗口的服务功能、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对涉农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条龙服务。
二是加大对农民普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法院干警,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广泛宣传与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采用合法手段解决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营造发展环境。坚持依法从快打击破坏春耕生产的刑事犯罪,惩治破坏农业生产电力、水力设施及销售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为春耕生产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开展巡回办案。基层法庭的法官组成巡回办案组,在农场各个管理区进行巡回审判。巡回法庭法官携带卷宗,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现场立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进行庭前调解,实地化解矛盾纠纷;对赡养、人身损害等案件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审理。
五是及时公正化解纠纷,促进和谐。对影响较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及时、公正地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六是调整工作时间。春雨绵绵,万物复苏,正是群众耙田、插秧的好时节。各基层法庭考虑到大多数群众白天忙于耙田、插秧,没有时间到法院领取案件材料,参加诉讼的实际情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利用早饭时和午间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诉讼材料,利用雨天农闲时组织当事人调解等,尽量不耽误当事人的夏收、夏种工作。
七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兑现资金保春耕。对拖欠农民工资、土地承包纠纷等执行案件和涉及销售农资等执行案件优先进行执行;对已经执行到位的资金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保证不因案件执行延误春耕生产;对于一时无法执结的案件,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他们安心生产,不误农时。对涉农申请执行的案件,实行包案到人,限期执结。坚持强制措施与执行和解工作并重的工作原则,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