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红兴隆农垦法院:着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

  发布时间:2017-05-03 15:50:49


   今年以来,红兴隆农垦法院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至4月份,该院结案403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303件,适用率达75.21%,平均审限46.5天。

   一是扩大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该院认真按照修订后刑诉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大至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并在立案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分流,确保优先适用简易程序,促进审判效率提升。

   二是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该院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或调解可能性较大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小额民间借贷、小额买卖等五类常见民商事案件实行调审分离,由立案庭进行预立案后,转交业务庭进行调解;另一方面,除被告下落不明的、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外,其余案件优先按简易程序立案移交相关业务庭。

   三是加大司法便民力度。该院坚持巡回立案、巡回审判,与人民调解等机构联动化解纠纷,采取到现场调解、电话传唤、按双方约定直接开庭、邮寄送达等便民措施,在立案、审理环节做好便民工作,不仅受到了当事人好评,而且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效率。

责任编辑:瑞晔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33412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