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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国徽添光彩”征文

生命的骄傲

  发布时间:2017-05-04 10:11:21


    太阳缓缓升起,阳光沐浴法院,每当我站在单位面前,看着他头顶上的国徽,看到那闪闪红星照耀下的天安门,看到那闪亮的齿轮与麦穗,我的心中就会涌起一股庄严的民族自豪感和崇高的职业荣誉感。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赋予我的职责……。”当法官身着制服,头顶国徽,面对国旗庄严宣誓的时候,我不禁思绪万千……

    国徽,他是我们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他代表着中华民族的尊严。回顾历史,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共和国的诞生献出了他们满腔的热血。从辛亥革命到武昌起义,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到井冈山根据地的建立,从抗日战争的胜利到蒋家王朝的灭亡,无数仁人志士弃荣华富贵,舍父母妻子,为几万万同胞的幸福,为自由的新中国,他们以“拼将十万头颅血,须将乾坤力挽回”的精神,艰苦奋斗,前仆后继几十年,终于迎来了五星红旗的生起,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诞生。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个伟大国家的民族精神,一个屹立于世界东方巨人的觉醒。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对这个开辟新纪元的历史性转变,如此描述:“随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如今历史呼唤法治,文明需要法治,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脚步铿然向我们迈进的时刻,法官头顶国徽,心中装着公正的天平,为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奋斗!闪闪的国徽散发着法院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折射出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质。

   “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这句话一直环绕在我心头。一句话虽简单,但它就象一本厚重的书一直指引着我、教导着我。它朴实地描述着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深厚的鱼水情。他们走出法院,携卷下乡,顶烈日冒严寒,现场办案;一手拉被告,一手拉原告,苦口婆心做工作,使民事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远涉外地,调查取证,速审速判,使暴力和黑恶势力得到应有的惩罚…… 看到那一件件、一桩桩的案件得到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称赞法院公正司法时的那种喜悦,那种高兴;看着身边这些在法院各级岗位上一路风雨兼程,时刻把为民服务放在心中,默默奉献了一生的前辈们,望着头顶那片干净的天空,凝视着庄严的国徽和鲜红的党旗,抚摸着胸前的天平,感受着国徽赋予的神圣使命,这时我才真正读懂了何谓司法精神!时时都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是无怨无悔的选择,忠贞不渝的追求,生命的骄傲!

   我为选择了这份司法职业而自豪,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恪尽职守和埋头苦干,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中......

   夕阳下,我工作的地方,国徽依然耀眼、庄重,不论何时,只要看到五星红旗、看到由红星、天安门、齿轮与麦穗组成的国徽,无穷的勇气和力量就会涌入心中,激励我去追求、去探索、去拼搏、去挥洒自己所有的光和热,只为追随那生命的骄傲,为庄严、神圣的国徽增光添彩!

邮编:155811

电话:13654652366

责任编辑:瑞晔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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