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加强新形势下农垦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农垦中院出台了《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努力开创法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是压实党组工作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中院党组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管党治党决策部署,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敢于担当。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主业,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强化对下级党建工作的领导、督导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均衡发展。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以地方党委和机关工委属地管理为主,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党组条线指导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农垦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基层院党组要对中院党组负责,年度要向中院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做好干部诫勉谈话教育,狠抓有关制度的落实,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院党总支、各支部委员和党务干部,努力为院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党建活动经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分管党组成员、其他党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中院机关党委各支部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院机关党委、各支部责任责任,全面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九条主要职责。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强化干警队伍“四个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工作中善于把上级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抓落实。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重视自身建设和党建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活动,努力建设好领导班子,培养好党员队伍,健全好党建制度,创造好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开展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摸清党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拓展活动载体,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群团工作,形成合力。
三是规范了机关党委书记及支部书记职责。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委书记及支部书记职责,主持日常工作,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干警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做到政治身份和职业身份同等重视、党员义务和法官职责同样履行。团结带领委员,积极协助行政负责人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和干警扎实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部门工作。认真抓好工作制度的落实。适应新的形势,完善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制度,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支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考评办法,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活力。各中层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的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出谋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明确了党委及支部委员和党小组组长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党机关委及支部委员的职责,要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根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党章》、《准则》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加强自我修养意识,严守纪律,当好表率。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党小组组长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好党小组会议,摸清本小组党员的思想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同时,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