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案例——祁明俊集资诈骗案
2009年10月,祁明俊、程和平筹建安庆汉森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自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祁明俊个人未对汉森公司投入任何资金,仅以借款作为银行保证金维持经营,但其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公开宣传汉森公司经营状况很好,以资金周转、投资办厂、投资理财等为由,许以高额利息,以个人名义或汉森公司作为担保,先后从18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处吸收资金,累计达1.08亿余元。
祁明俊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巧立名目吸收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归还之前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至案发时,尚有1754万元无法归还,所欠款项用于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欠款及挥霍。
警示
项目好、实力强的企业家都找银行贷款,求老百姓的主儿多半公司没成型、风险高。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谓的“高回报”、“高利润”、“高利息”所蛊惑,而失去投资理性。投资者要正确评估投资项目,依法循正规渠道投资,不要轻信旁门左道的投资发财机会。
网络借贷平台案例——“东方创投”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案
邓某于2013年5月份出资注册成立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并出任法人代表及公司负责人,该公司在2013年6月19日创建“东方创投”网络投资平台,向社会公众推广P2P信贷投资模式,投资的项目主要是房产、企业经营借款、应收款、信用贷款等。
投资客户需要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注册到平台,签订“四方共同借款协议”。投资单笔最低金额为50元,最高不超过99万元。投资回报收益根据周期而有所差异,时间越长利息越高,一般是投资一个月,利息3.1%;投资二个月利息3.5%;三个月利息4.0%,投资人在投资期满需要提前一天申请提现,通过后第二天可以本金利息到账,如果没有申请,自动默认续投。截止2013年10月31日,“东方创投”网络投资平台共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已兑付7000余万元,未归还本金5000余万元。
利用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较为新颖,邓某利用网民喜欢新鲜事物、网络监管制度尚不健全的特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具体通过以下手段开展:
第一,高息回报,引诱投资,邓某以月利息3%至4%的高息为诱饵,短短四个月,共吸收公众存款1.27亿元;
第二,通过个人账户走款,规避财务监督,公司收取投资款都是客户直接打到邓某的私人账号,或者是打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后再转到邓某的私人账号,财务无法监管;
第三,虚假宣传,夸大实力,邓某出示营业执照等证件显示,注册资金有1000万,且东方创投的办公场所是邓某的自有物业,邓某大肆宣传公司业务稳定,利润惊人;
第四,虚构项目、募集资金,东方创投最初是有真实标的的,实际操作后发现坏账会超过6%不能按时收回,发展到最后,邓某开始设立大量的虚拟项目,进行集资。
警示
面对高利诱惑和良莠不齐的网络借贷平台,投资者在投资前应核实信息,切勿盲目轻信高利率,牢记网络借贷平台不能动用客户的资金非法吸存,也不能直接放贷。
在投资过程前,投资者要认真查看信息披露程度,尽量选择知名度高、实力雄厚、成立时间较长的平台,避开新平台和利率明显高于行业的平台,做到摆正心态,理性分析,避免上当。
私募基金案例——x股权投资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北方某股权投资基金公司于2010年7月成立后,在互联网上散布“公司有某县政府特批免5年的税;享有政府推荐项目的优先选择权;享有托管银行10倍的支持,正常情况下银行对被托管企业的支持是3-5倍,国外是10倍;县政府将拥有的一块5800亩的土地全权交给该公司清理、包装、挂牌上市、出售”等虚假信息,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截至案发,涉案金额高达12.78亿元,涉及全国30个省市的8964名投资者。实际上,该公司串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进行工商注册;违反股权投资基金不能面向公众招募的有关规定,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散布信息;采用虚假宣传的方式,捏造事实,欺骗社会公众;承诺高额固定回报,月息6%至10%不等;尚未形成投资收益时,提前向部分投资群众返款。
警示
投资者进行投资时,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迷惑,应当提高防骗识骗能力,谨慎投资,防患于未然。同时应当充分了解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募集资金、投资运作等是否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案例
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间,刘长龙伙同其姐姐刘艳珠谎称秸秆颗粒燃料饲料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前景良好、社员入社投资购买农用机械设备可获得国家高额补贴、向其合作社投资入社可获得高利息回报等,以“吉林省双辽市服先镇龙沣农民合作社”名义,宣传“以三个月为周期,投资1万的给1.5万、3.5万的给5万、7万元的给10万、14万的给20万”,先后在辽宁省大连市和吉林省双辽市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其中,在大连市骗取82人共计人民币1191万元,在双辽市骗取36人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
警示
投资者面对诸如合作社项目国家支持、前景良好等虚假宣传,要保持理性,多向政府相关部门咨询项目真伪。同时对于通过亲友、同乡等熟人介绍投资项目的,要保持警惕,勿亲信旁人,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