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歌,令人难以忘怀。农垦法院建院三十年来,黑龙江垦区的司法制度日臻完善,审判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基层建设不断发展。农垦两级法院从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实际出发,以“保护人民,惩治犯罪,促进改革,服务发展,保障和谐”为己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为促进垦区经济跨越发展,维护垦区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2010年1月,农垦中级法院以肖凤鸣院长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公正,努力实现省法院张述元院长2009年12月2日到农垦中院调研指导工作时提出的“农垦法院要在提升司法水平服务保障大局,队伍建设,司法保障,树典型出经验这四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要求,中院党组提出了争上游、站排头、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并在认真调研、反复论证的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出台了农垦法院系统三年发展规划,培植巩固提升亮点,全力破解攻克难点,力促农垦法院科学发展。三年弹指一挥间,如今已结出硕果累累。
(一)
这是农垦法院发展壮大的三十年。农垦法院成立于1982年10月,如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个春秋。建院前一时期,为适应“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发展需要,1970年初,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批准,在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及所辖1-6个师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军事法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师军事法院”。兵团的两级军事法院与兵团和师的保卫处合署办公,挂两块牌子。兵团两级军事法院主要管辖兵团内刑事案件。到1976年,随着兵团体制改革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兵团两级军事法院撤销。兵团军事法院遗留刑事案件和垦区发生的各类案件交地方法院管辖。
由于难以履行垦区各类案件的管辖审理职能,社会治安状况每况愈下,为适应垦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1982年2月经国家司法部[(1982)司法专字第24号文件]批准,经黑龙江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省农垦区人民法院的请示,决定在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总局设立省农垦中级法院及8个国营农场管理局设立农垦法院。同时10月6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正式行文决定成立黑龙江农垦中级法院和宝泉岭、建三江、红兴隆、牡丹江、九三、北安、绥化、嫩江(即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八个农垦法院。于是,审级隶属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级独具特色的国家审判机关在黑龙江垦区组建了。
建院初期农垦法院系统264人,其中中院编制35人,正副院长职数3人,下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科。1985年3月,随着全国法律业余法律大学的创建,增设了业大分布,为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根据上级法院的规定,1988年3月以后,陆续增设了行政庭、告诉申诉庭、法医技术室。1989年5月,增设政治处、执行庭。1997年7月将告申庭分为立案和审判监督庭。1999年农垦两级法院的告诉立案庭更名为立案庭,并从2000年12月开始实行大立案格局,在审判工作上真正实现了立审分开。2001年4月根据省法院规定,农垦中院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下设执行庭和综合组,各农垦法院设执行局,至此农垦两级法院立审、审监、审执分立格局全部形成。1989年10月农垦中院定编44人,1991年增编3人至2001年实际编制47人。2002年7月,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黑编【2002】95号文件对农垦法院系统的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了明确规定。人员编制为75人。同时,确定农垦中级法院主要职责是在农垦总局党委的领导和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依照宪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农垦基层法院实行直管。主要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二审案件。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审理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农垦法院办理其他法院委托工作、办理司法救助和国际司法协助事项。组织并指导农垦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农垦法院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农垦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权限管理干警;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垦法院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武器、服装、车辆等专项物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领导农垦法院系统的监察、司法警察警务、综合和指导农垦法院司法统计等工作。在新时期,维护垦区社会和谐,为垦区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已经成为农垦两级法院的重要工作之一。至2012年内设机构有原来的9个,增加到14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室、管理科、原来的法律业大改为法官学院,机关党总支部改为机关党委。目前,农垦中级法院下辖8个农垦法院,即宝泉岭、建三江、红兴隆、牡丹江、九三、北安、绥化、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在大中型农、牧场设置89个人民法庭(其中有9个是地方移交过来的)并派驻中小型农、牧场办案组13个,核定总编制730人。农垦中院现有人数61人;8个农垦法院现有人数205人;派出89个法庭、13个办案组现有人数330人数,合计587人,本科学历占89%,建院初期,本科学历只有5人,党员人数仅占在编人数的52%,现在党员人数占到实有总人数的97%。
1998年1月29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农垦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法职有其任免,同年2月省人大对农垦法院系统320名法职人员重新任命。从此,农垦两级法院的法职任免工作走上了正规,每年都由一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和任免的干警。农垦法院作为法院独具特色的国家审判机构在黑龙江垦区建立、完善、发展,不断适应垦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
这是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的三十年。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秉公执法、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有坚强战斗力的审判队伍是顺利完成审判任务的保证。农垦两级法院建院三十年来,始终把队伍建设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树立“事业兴衰关键在人”的思想理念,按照《法官法》和人民法院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重点抓了“四个建设”:即一抓班子建设。农垦两级法院正确处理主管与协管的关系,积极协助当地党委,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坚持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注意发现和培养系统内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向党委推荐,进入领导班子,以领导班子的优化结构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管理工作中,进入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优胜劣汰,使农垦两级法院审判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2010年以来,连续两年实行基层法院院长到中院向党组述职述廉后,中院党组、中院中层干部、基层法院广大干警三级连评的方式,监督和评价基层法院院长,加大了监督力度。坚持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的工作思路,促进了统班子带队伍的水平。二抓思想建设。三十年来农垦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针对不同时期干警的思想动向,有声有色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是“四”教育、七项活动、“七个”建设。“四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北大荒精神”教育;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审判工作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七项活动:执法规范化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治庸治散大讨论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案件质量年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七个”建设:廉政建设;“三最”建设;“双文明”建设;学习型法院建设、争先创优建设;系统的党建;法院文化建设。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审判队伍;三抓业务建设。农垦两级法院建院三十年来,始终把业务建设当做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完善了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政务管理三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特别是认真落实了省法院在审判管理上的一个意见五个规则。在业务培训工作上,针对垦区法院系统干警的实际,主动采取四种方式,即结合办案实践学;利用夜大及有关院校系统学,出台奖励办法,鼓励在职干警就读研究生学;坚持岗位培训集中学;重点对象送出学。于此同时,还开阵了丰富多彩的岗位练兵、业务知识竞赛、庭审观摩、法官上讲台、精品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审判工作质效的提高。中院李廷章等三名同志裁判文书在省法院评比中获一等奖;四抓作风建设。建院以来,农垦法院两级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开展了纠正不正之风、职业道德教育、队伍集中整顿教育、整顿队伍“三不纯”、“警示教育”和“一教育三整顿”等项活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及省法院两个“八不准”和省政法委“三个禁令”、省高院十条禁令制定下发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的实施办法》、《“两个办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2000年初两级法院还规定了“院训”、“院风”,2010年中院党组又与时俱进把“公正、高效、钻研、和谐、超越”作为新院训,引导大家的行为,同时被刊登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同时近两年来,连续召开中院机关工作会,提出机关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有力地加强了机关建设。还在广大干警中广泛倡导五种新形象:即顾全大局的政治形象、开拓创新的能力形象、勤政为民的公仆形象、求真务实的作风形象、无私奉献的人格形象,保证了审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了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维护了司法公正。
农垦两级法院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审判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增强和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开辟有效途径,这也是农垦法院调研工作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广泛开阵法制宣传工作,是推动审判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广大群众中高大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调研工作上总的指导思想是立足于为指导审判工作和垦区经济建设服务。一是针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即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抓住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即审判工作遇到的带有普遍性,争议较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效指导了审判工作;三是抓住苗头性问题,即审判工作中可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些敏感性问题进行超前调研。2006、2007、2009年,农垦中院课题组中标完成省法院《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如何加强申诉(申请再审)听证工作》、《关于推进量刑规范化的调研》三项重点课题研究,并获得课题奖励及成果转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1、2012年,院长连续参加第六届、第七届东北法治论坛,并在论坛发表主题演讲,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的好评。近十年在省及以上发表调研文章和成果获奖596篇。在法治宣传工作上,一是建立组织。农垦两级法院与省内多家新闻单位联合设立通讯报道站,在法庭设立通讯报道员,上下形成网络,打开了法治宣传工作局面;二是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1990年开始,农垦两级法院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实行用稿奖励制度。法治宣传稿件按国家、省采用级别分别给予奖励,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仅2011年开展《百名宣传员百日会战》宣传农垦法院三年发展规划成果等,在省级以上发稿突破1500篇。《守护黑土地,香飘北大荒》等一批纪实宣传文章,发表在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法治报头版。四是加强了网络阵地建设。2012年3月完成了农垦中院网和8个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与省高院、最高法院网的连接工作。通过聘请省高院五名资深老师为文化建设、对外宣传、网络建设等工作人员授课,进一步提高了上大报、大刊,建设一流网站的能力和水平。《司法为民为大农业建设下了及时雨》、《省法庭建设现场会在建三江召开》两个新闻连续在省新闻联播中播出。建院三十年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了办案水平,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使法院各方面工作都能及时得到广大群众的了解、监督和支持,从而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在提升典型群体层次方面,多年来,农垦中院以建设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发现、培养、树立、宣传自己的典型群体,使全系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比有标准,超有速率。通过评岗位之星、法院典型、系统标兵、创先争优等活动,推出全省以致全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三年内培养国家级典型3个,我们推出《忠诚铸法魂 勤奋写人生》的中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韩瑞业,推出宝泉岭、绥化农垦法院全国窗口建设先进单位;推出《扎根基层 实现价值》全省模范法官北安农垦法院赵振平等先进个人25名,先进集体15个,还推出了一大批垦区法院系统先进典型,确立系统党建示范单位9个,文化建设示范单位13个。农垦中院、建三江、宝泉岭农垦法院先后被省法院命名全省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点。我们正在推荐《把办好每一起案件视作人生追求》的中院苏倡为全国办案能手;推荐《二十一年不平凡的坚守》红兴隆农垦法院康艳新为全国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在典型选树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三)
这是审判质效不断提升的三十年。黑龙江农垦两级法院是国家在黑龙江垦区设置的审判机关,它对加强垦区法制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促进垦区社会治安好转,维护垦区社会稳定,保护垦区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经过1982年10月至83年7月的建院筹备工作后,1983年8月1日,随着全国“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农垦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开展。这也开启了各项审判工作的起点,民事等各项审判工作逐步开展。农垦法院建院以来的前二十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47.874件,其中刑事一审10.928件、刑事二审887件,民事一审97.945件、民事二审2.110件,经济一审11.037件、经济二审642件,行政一审414件、行政二审87件,执行22.419件,其他案件1405件。通过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有效地调整了公民、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稳定了垦区的社会治安,为促进垦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01年度北安农垦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2年以来,在十年间,随着垦区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案件数量迅猛增加,最多年份达16500余件,与前二十年的最低年份3600余件,翻了近5倍。疑难复杂案件也不断增多。经过长期坚持多措并举,狠抓案件质效管理,特别的近年两开展精品文书、精品案例、精品庭审及庭审评查、卷宗评查、合议庭评查等措施,案件质量有大幅度提高。广大农垦两级法院广大干警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发扬了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北大荒精神,十年间共审结各类案件110543件,其中刑事一审7024件、刑事二审473件,民事一审77333件、民事二审3240件,行政一审569件、行政二审259件,执行等其他案件21645件。通过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垦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农垦法院建院三十年来,广大刑事审判干警,依法履行职任,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与公安检察密切配合,并肩作战,在“严打”斗争中取得了打流窜、打团伙、打黑除恶等多次专项斗争的胜利。在不同时期,确定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成功审理了“109”黑社会性质、经济犯罪等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民事(经济)审判工作量大且涉及面广,也是垦区社会安定的关键。建院三十年来,两级法院年审结的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递增速度在8-20个百分点之间。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民事案件呈现下降趋势,但工作量没减。广大民事审判干部,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审判任务。两级法院以坚持能动司法、公开审判为重点,强化当事人举证,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合议庭职能为核心,以疑难案件讨论制、合议庭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为保障,通过庭审、合议庭、裁判文书、卷宗等评查及精品文书、精英法官评选等措施,全力加强审判管理,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行政审判工作开始于1988年,此前,行政案件分别由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审理。1988年以后,为确保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农垦中院和所属八个基层法院相继设立了行政审判庭,并配备了专职审判人员,开展行政审判业务,使行政审判逐步走上正轨。为适应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两级法院在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行政审判工作重点抓了业务培训,深入行政机关调查研究及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工作是审判活动的最后阶段,也是体现法院审判权威的关键,1989年农垦两级法院相继成立执行庭,执行工作有了专门的机构。在开展执行工作时,一方面注重健全组织,从上到下形成体系,两级法院设立了执行庭,各人民法庭设立了执行员专门负责执行工作,实现了审执分开。2001年农垦两级法院成立执行局,内设执行庭和综合组,从而加强了执行力量。另一方面注重开展各项活动,推进执行工作,通过开展执行会战、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开展反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年”等活动,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好转。2012年4月,农垦中院执行局攻坚克难执结省法院指定标的两千余万元案件,受到了省法院的好评。近年来,伴随着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涉企、涉农案件也随之增加。对此,黑龙江农垦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出25项新举措”,通过主动靠前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给龙头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为农场建言献策,尽心尽力维护农户利益,有力助推了现代化大农业建设。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审理和调解各类涉农、涉企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案件近20,000件,预防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走访360家企业,提出司法建议460条,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
这是基础建设突飞猛进的三十年。1983年农垦中院建院初期,由于垦区经济形势的原因,新组建的农垦中级法院机关租用不足200平方米的房子办公,八个基层院将临时挤出来的旧房子改做办公室开展工作,当时从地方行政法院移交过来的85个人民法庭的办公用房面积总共是4,309平方米。物质装备少得可怜,当时两级法院仅有6辆旧的北京吉普办案车和几辆旧的摩托车,必要的办公设备如卷柜、打字机、油印机等只有50余件(套),而且这些设备陈旧,办公经费、办案经费短缺,远不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1990年,农垦中级法院机关搬到佳木斯升平路公、检、法办公楼后,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所改观,办公面积700平方米,仅有一个审判庭兼做会议室。8个基层法院也陆续有了固定的办公楼,办公面积在200至1,000平方米不等,初步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需要。
2000年5月10日,农垦中级法院机关随总局机关迁至哈尔滨,搬进了新的农垦公、检、法办公楼后,基础建设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办公面积达到2,400余平方米,审判庭2个,并配套设有合议庭、当事人休息室等,按标准设有档案室、阅览室、图书室等,有办公室40余间。至2001年,两级法院办公用房总面积为43,730平方米,其中,农垦中级法院合署办公楼面积2,400平方米,建三江农垦法院独立办公楼面积2,410平方米,红兴隆农垦法院独立办公楼面积2,400平方米,宝泉岭农垦法院独立办公楼面积1,300平方米,北安农垦法院独立办公楼面积700平方米,九三农垦法院公、检、法合署办公楼面积1,400平方米,绥化农垦法院公、检、法合署办公楼面积1,300平方米,牡丹江农垦法院合署办公楼面积800平方米,齐齐哈尔农垦法院合署办公楼面积300平方米。良好的办公环境,基本保证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但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亟待改善。
物质装备建设是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保障。中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狠抓了物质装备建设,夯实硬件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总局、分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农场党政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两级法院克服建院晚、底子薄、欠帐多、资金少的各种困难,使基层法院物质装备建设前进了一大步。2002年以来,在中院的积极努力下,利用国家国债投资和总局补贴,8个基层法院有5个新建了审判综合大楼,由原来的5001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8591平方米;有3个院改建扩建了审判综合大楼,由原来的5540平方米,增加到10570平方米。法院建设累计投资4192万元。各院购置更新办公用车四台以上。办公实现自动化,每人配备一台微机,各院均配置了传真机、复印机、通讯工具齐全。特别是2002年以前,各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用房面积为23171平方米,2005年已达到338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以上的有7个法庭,600平方米的有42个法庭,200至360平方米的有10个法庭,三年累计投资4123万元,600平方米较高水平的法庭在全省最多。平均每庭微机3.37台,90%的法庭配有办案用车,有6个基层院与法庭实行微机联网。同时安装电话187部,传真机93部,按省院要求已达高标准法庭的有7个,达到二类法庭标准42个,二项占法庭总数的83%。在计算机局域网上进行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网络化、管理微机化,办公无笔化正在逐步实现。司法统计、财务报表、庭审监控、信息传递,现代化审判管理模式和保障体系也正在形成。在此期间2005年北安农垦法院龙镇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法庭。2005、2006年建三江农垦法院洪河法庭连续两年被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网络建设先进单位。多年来,总局争取国家投资和总局补贴投入农垦法院系统基本建设资金2.23亿元(包括中院投资)。2009年,农垦中院万米审判和办公楼投资4113万元,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干警搬进宽敞明亮的办公楼办公。
2010年初,农垦法院确立了三年发展规划,在推进农垦法院三年发展过程中,中院党组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又投入大量资金对办公楼进行全面维修,改建了干警电子书屋、活动室、食堂、浴室、羽毛球球场等,重新划分了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体活区,方便了干警工作健康需要,总局党委为农垦法院系统创造了良好的审判办公条件。目前8个基层法院均达到了高标准法院,特别是宝泉岭法院争取资金2100万元,新建了5000多平方米办公大楼,是垦区办公面积最大的基层法院。为加大法庭建设投资力度,提高法庭建设水平,2010年中院党组向总局争取资金1000万,去年使用300万元“帮困”,为基层困难法庭配备法庭办案用车13台,法台法椅10套,办公桌椅46套,进一步提高了困难法庭物质装备水平。今年又确定了五个法庭为窗口单位通过奖励巡回办案车等形式“帮贤”,打造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等全省一流的法庭。目前,农垦两级法院由59个法庭,新建和恢复到89个,两级法院共争取扩建和改建资金6000万元,办公面积由原来的34166.6平方米增加了1.56万平方米,现有法庭办公面积4.9万平方米。有30个法庭办案组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改建和扩建,有32个法庭重新装修,有4个法庭正在新建。中心法庭外观庄严,室内设置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审判区、办公区分离。查哈阳农场投资500万元为法庭新建一座面积为2100平方米的办公楼。新增办案用车37辆,新增加徽机220台,新购微机220台,各类摄像机较高层次设备182台,每个法庭都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农垦法庭实现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公正高效、作风文明”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庭贴近基层、方便群众涉诉、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基层法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充分保障了农垦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和法院的科学发展。2012年8月8日,全省人民法庭建设现场会在建三江农垦法院召开,省法院王树江副院长一行及与会代表60人先后参观考察了建三江农垦法院及前进人民法庭、洪河人民法庭、七星人民法庭,省法院领导和与会同志对农垦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三十年,定格的是时间,流逝的是岁月。《垦区之星》画册已记录了农垦法院人一起走过“风雨三十载奋斗路,跨越发展立潮头”的峥嵘岁月。农垦法院取得的成绩用一组组数据、一个个画面、一段段历史、一项项殊荣的展现,却饱含着农垦法院人对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衷心感谢。标注着农垦法院人与时俱进、团结和谐、共克时艰、埋头苦干的坚实足迹。体现出农垦法院人勇创时代业绩的精神风貌。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时代变迁演绎智者风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黑龙江垦区的事业蓬勃发展,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步伐铿锵有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农垦法院自身建设发展的要求,我们将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总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两级法官广大干警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力争取得农垦法院科学发展与服务垦区社会稳定发展的新成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农垦法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