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结果揭晓活动在中央电视台举行,我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刘春荣光荣当选。绥化农垦法院高度重视,近日,向全院下发开展向刘春荣同志学习活动通知,一场学习刘春荣先进事迹活动正在全院上下全面展开。
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地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在巴彦县法院审判人员中名列第一。
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刘春荣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恪守法治原则、严守廉洁底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命,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把学习刘春荣同志活动贯彻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对照先进找差距、查不足,深入剖析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学习刘春荣先进事迹,激发工作热情,促进我院各项工作质效全面提升。要把学习刘春荣同志活动,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