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来,刘春荣同志一直奋战在基层岗位上,脚下肥沃的黑土地记录着她为群众呕心沥血,为法治悍勇卫道,为人民无私奉献的高大身影,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走到群众中间去,用一次次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赢得了群众赞赏和美誉。
向刘春荣同志学习,注意业务知识的积累,研究新问题,钻研新办法,尽快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主动地自我加压,手不释卷,善于思考和钻研业务知识,使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很快得到提高。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会用新的理念、新的手段、新的法律法规去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并且要不断完善学习方法,要挤时间去学,持之以恒的学,结合现实去学,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指导工作,反过来在实际工作中去检验所学的知识。
“群众信任我,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刘春荣同志说。而她在工作中也是如此,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的与群众沟通,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政当以民为本。审判机关的服务主体是人民,法官必须从思想上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从“群众利益无小事”入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引导下,通过学习刘春荣同志的先进事迹,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定期到群众中走访等形式,走到百姓身边为她们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彻底改变法院在群众中“官老爷”的形象,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体现法院工作“亲民”本质;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实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法院工作“便民”理念;正确适用法律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体现法院工作“帮民”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对弱势群体作为被害人的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体现法院工作“护民”决心。
刘春荣同志不该只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她,而是应该继承她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她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她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刘春荣精神”伴随着党的脚步继续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