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申请执行人杨某来到建三江农垦法院,将一面“依法办案,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建三江农垦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勇的手中,对其尽心尽责执行案件表示了感谢。
2016年12月,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人杨某借款30万元,并亲笔写借条一份。此后,杨某多次催要,但刘某均以各种借口拖延,后来索性拒绝付款。杨某遂将刘某告上法庭。请求刘某付还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刘某还是拒绝还款。2017年5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建三江农垦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通过开展“四查”,执行局干警还发现刘某名下有栋面积达145平米的别墅,执行员刘勇多次找到刘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被执行人说明拒不还款所带来的后果。经过执行员的不懈努力,最终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