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对簿公堂”因为案件在当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民俗属性,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广泛关注,“看法庭如何主持正义”的呼声被当地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张家二兄弟在松花江农场法庭的一起“房屋处置权”诉讼案件说起:2017年6月的一天,农场居民张某明来到农场法庭申请案立案,状告自己的亲弟弟张某祥夫妻二人,侵犯其对自己房屋的处置权,无理阻挠他与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请求法院支持他合法的财产处置权。
法院经过了解,调查清楚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张某明和张某祥两兄弟争议的焦点是祖上遗留的一处较大面积的院落,分成南北两栋面积相近的平房。当时约定,北屋留给张某明所有,南屋将来给弟弟张某祥结婚用,两栋房屋的所有权就此划定。二位老人过世后,兄弟二人合家住在一个大院,妯娌和睦。
一场意外的拆迁打破了他们的和谐,今年年初,由于他们的大院地理位置较好,所在街区被一家开发公司看中,划为了拆迁区。鉴于他们院占地面积较大,区位居中,成为了能否成功拆迁的关键,因此,开发公司给出了较为优厚条件。二人的矛盾由此产生。大哥张某明房屋年代久远,难得遇到拆迁的机会,马上同意了拆迁协议。弟弟张某祥认为自家院落面积较大位置也好,存在着谈条件的优势,否定了大哥的主张。
过了一段时间,大哥听说开发商如果无法谈下来他们家的院落要打算改址,自己的拆迁梦落空,大哥就偷偷下拿着父母签字的分房协议,打算和开发商私下签约,这时弟弟闻讯赶到横加阻拦。声称:“该院落房产和土地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共在一个产权下,属于父母遗产,二人共同占有。大哥不征得自己同意,没有单独处置权 ”。同时由于兄弟之间意见不合,弟弟和开发商谈条件的优势将荡然无存。大哥执意要签约,弟弟坚决不同意,二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无奈,走上法庭。
法庭把兄弟二人找到当庭进行调节,弟弟声称:自己咨询过律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必须两人都同意。
法官对两人分开谈话,把共有的概念对弟弟进行解释,尤其是对按份共有概念的解释,让弟弟明白了哥哥是处置自己的份额的。弟弟无权干涉哥哥的处置权,律师的法律解答是片面的是不正确的,作为弟弟要尊重兄长,有自己的想法,也要考虑哥哥的处境。
法官对哥哥调节说:虽然你们的房屋是按份共有,因该财产可以分割,共有人是可以处置自己的份额的,但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你一味的主张签给开发商也是不对的,房屋是父母留给你们兄弟的,他们如果泉下有知看大你们对簿公堂,会是什么感想,你作为哥哥应该让着弟弟,和弟弟讲理沟通,为祖业共进退才是父母的心愿。在法官的调解下,二人都很后悔,当庭达成撤诉调解:哥哥把房屋的拆迁处置权全权交给弟弟,自己不再过问。弟弟也当庭承诺:如果拆迁不成,自己出资帮哥哥修缮房屋,或同意和哥哥置换。最后在法官的帮助下,张氏兄弟成功的和开发商达成了拆迁协议,兄弟二人皆大欢喜。
此案在农场得到了一致好评,很多群众表示:从这个案子当中,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受到了亲情教育,真是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