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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法院专递 节省司法资源

  发布时间:2017-08-14 08:42:44




    送达诉讼文书是诉讼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诉讼文书的及时送达对保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障案件的正确解决,有重要的作用。忽视送达或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都会给审判工作造成被动,甚至还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然而,尽管送达诉讼文书的法定形式较多,但在审判工作中,“送达难”却是长期困扰法院正常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受送达人下落难寻、逃避送达甚至拒收诉讼文书,已经司空见惯。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一看到法院的警车和工作人员,不是掉头就跑,就是避而不见,造成直接送达困难。由于诉讼文书不能及时、有效送达,严重影响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进行,制约了司法效率的提高,耽误了权利人利益的及时实现。为此,法院专递业务已逐渐成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有效送达方式。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8510人民法庭经与鸡东县邮政局沟通协调,在鸡东县邮政局下属发展支局开通了法院专递业务,改变了以往驱车14公里到鸡东县邮政局邮寄法院专递的工作局面。使每次邮寄法院专递节约近28公里,节约邮寄成本20余元,节约时间近40分钟,节省了司法资源和资金,提升了司法效率。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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