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农垦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熬某今年已73岁高龄,老伴已去世,膝下有三子一女,目前生活在三儿子家,每月只有55元生活补助费,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2014年6月,熬某向绥化农垦法院起诉要求大儿子及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要求大儿子每年给付赡养费2000元,二儿子每年给付赡养费1200元。该案经审理依法支持了熬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两个儿子每年都及时的给付赡养费,但今年大儿子迟迟没有给付。近日,熬某又向法院申请执行大儿子拖欠的赡养费2000元。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这是一起涉及老人赡养费的民生案件,执行法官迅速展开调查。当天电话联系到熬某大儿子,在详细了解其父子之间存在的矛盾后,又耐心细致地对他进行思想疏导,向他阐释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及社会意义。熬某大儿子进行了反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再三保证以后会主动给付赡养费。因熬某大儿子出门在外,承诺回来之后将赡养费交到法庭。8月15日熬某大儿子将赡养费2000元交到法庭,当日下午法庭工作人员就将赡养费2000元交到熬某手中。从立案到执行仅半个月时间,这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就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