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形势下重要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保障档案资源特别是电子档案数据的完整和安全,8月29日,农垦中级法院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档案数据互为安全异地备份协议书》,举行了电子档案数据备份的交接仪式。海南省第二中院将装有该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电子档案数据的电脑移动硬盘交由农垦中院封存保管,标志着两院之间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的全面启动。
参加仪式的领导有黑龙江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刘东海同志、副调研员田文军同志,农垦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星海,办公室主任秦景秋,副主任刘英,海南省高院办公室副主任林书斌、副调研员吴勇以及海南二中院办公室主任蔡汝乐等。
档案数据异地远程备份是新形势下法院重要档案资源安全保管的一种新方式,是贯彻国家档案局提出的“实施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制度”的要求,是具体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要求的“对档案进行异地异质备份,确保法院档案的安全”的举措。农垦中级法院自2007年正式启动档案电子信息化处理工作,经过近十年的积极努力,农垦法院系统全部完成了电子档案信息化处理工作。今年3月份,农垦法院系统将所有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至海南二中院。目前,海南省第二中院也已完成了库藏档案信息化处理工作,这为双方开展电子档案数据互为异地备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今后两院可以分期分批地将本地的电子档案数据复制拷贝到硬盘存储,将硬盘交由对方妥善保管,档案数据移交和接收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双方也将通过不断加深交流和合作,共同履行好异地备份工作,健全两地法院的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使档案安全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