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行局全体干警在薛斌局长带领下,到达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经与农场领导调查并协商,成功执结了18起执行案件,执结标的额90余万元。
2017年上半年,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六人民法庭陆续受理了18起被执行人为赵正山的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而被执行人赵正山因无履行能力,该18起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期限即将届满,成为“积案”和“骨头案”,严重影响了全院的执行结案率。
2017年8月29日,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会议及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工作会议。执行局在会后立即组织全体干警研究如何攻克“积案”和“骨头案”的碰头会,对所有较长时间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和分析,上述18起被执行人为赵正山的系列案件,因牵涉案件数多、案件标的额大、涉及面广而被列为本次排查的重中之重。经过排查和分析,执行局局长薛斌发现:2016年9月执行局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为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而此案的申请执行人恰恰就是赵正山!此案的执行标的额为168万元,当初是因申请执行人赵正山以与八五六农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执行申请,故执行局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据薛斌回忆,申请执行人赵正山在撤回执行申请上还写明了“放弃债权”。168万元巨额款项轻言放弃?是否存在恶意放弃债权的行为?执行局干警们以上述疑问为突破口,主动出击,于2017年8月31日到达八五六农场,向农场领导表明来意后,农场方面起初表示因一年前已于赵正山达成了和解协议,赵正山同意农场方面可延期偿还且可以物抵偿,但如果按我院执行局的处理意见,农场方面既要提前偿还债务,还得拿出大量现金存款来偿还,针对农场方面的顾虑,我院执行局干警们在对农场领导充分释法析理,指出赵正山18起执行案件如果不能执结则日后会对农场产生诸如信访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取得了农场领导的认可和理解后,农场方面终于同意将欠付赵正山的90余万元款项拨付至本院执行账户。 2017年9月1日,90余万元款项到位,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六人民法庭于当日将上述款项拨付18名申请执行人,赵正山系列18案报结。至此,赵正山系列案于两日内成功执结,牡丹江农垦法院贯彻落实农垦中院及省院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取得了首季开门红的绝佳战绩,又一次取得了重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