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执行中队利剑出鞘,成功查扣了顽固抵抗多日的被执行人车辆,让“老赖”无处可藏。
2016年底,前进人民法庭浓江办案组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告一直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闫某某极其不配合,前期执行干警多次找其谈话,仍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并且一直躲避执行中队干警的寻找,企图利用自己的小聪明逍遥法外。因被执行人的车辆为出租车,行车路线不稳定,无法准确定位进行查扣,干警们只能摸排走访。
8月24日早6点,办案组通过知情人透漏得知被执行人早上驾车去了同江市。这一重要线索的获得令执行干警们欣喜不已,前进人民法庭立即派出吕庆利、赵桂宇、马树国、高明等四位执行干警共赴浓江办案组,就如何对被执行人闫某某的车辆查扣一事进行研究探讨,制定行动方案。时间紧迫,干警们果断放弃午饭时间,分两组同时进行,一组对浓江到同江的必经路段进行布控,一组蹲守在出租车点及被执行人家附近。干警们抵住炎热、扛过饥饿终于在下午15时,在浓江农场的外环路上将被执行人的车辆成功查扣。
此次查扣行动的成功不仅对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起到一定程度的振慑力,同时也体现出法院干警在学习“五风之患”后的务实担当,更凸显出当下法治中国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