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百日攻坚|“老赖”拒不执行判决,八旬老母成他挡箭牌

  发布时间:2017-09-06 11:02:42


     近日,绥化农垦人民法院依照生效判决,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周某、齐某(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强制执行。周某、齐某二人曾多次以种种理由及手段拒绝执行,这次竟拿八旬老母当挡箭牌,让执行法官执行起来颇费一番周折。    据绥化农垦人民法院介绍,张某与周某、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周某、齐某一直未向张某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周某、齐某共有的位于海伦市某小区的房屋,评估后3次拍卖均流拍。在变卖期间,由李某、柴某(夫妻关系)按变卖价格购买了该房屋。法院向周某、齐某送达了《强制迁出房屋公告》,限期搬离房屋,但公告期满后周某、齐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搬出,还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7月14日,绥化农垦人民法院集中法官、执行员、法警共19人到房屋所在地海伦市某小区进行强制执行,海伦市人民法院、海伦市公安局全力配合。执行当日,屋内只有周某、齐某84岁的母亲一人,法院民警电话联系周某、齐某,但他们拒绝“回家”。绥化农垦法院执行局局长便安排两名女警看护老人,为防止突发情况,执行人员叫来“120”急救医生对老人身体进行检查。法院民警对室内物品一一记入执行清单,登记造册,并派人运至为其租住的新房内。执行全程用执法记录仪、单兵进行录像。让执行人员更为难的是周某、齐某住处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还养了多只宠物,有6只猫(两只成年猫、4只猫崽)、一条大型犬和一只猴子。天气炎热,人畜混住,室内气味难闻。这些动物都处于“半散养”状态,在不被它们抓(挠)伤的情况下,民警将它们装到笼子里运输到“新家”。  

    为了这次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筹备了近一周时间,制定了应急预案,并租房、找搬家公司、协调当地法院和有关部门的配合。经清点,周某、齐某家的物品共装了50只编织袋,用时9小时。因考虑到周某、齐某母亲年事已高,家中无人照料,执行局局长为其母亲留下1000元生活费。

    该案的成功执结,彰显了司法权威,树立了法院公信,切实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33561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