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下午,建三江农垦法院前进人民法庭的速裁调解室中又成功化解了一起外来务工人员意外受伤产生的纠纷。
黑龙江省兰西县农民王某受黑龙江省前进农场水稻种植户寻某雇佣从事春耕插秧机工作,在干活期间,意外被插秧机传送轴绞伤右脚,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且矛盾不断激化。王某及其亲属来到法庭,诉求被告寻某给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合计50000元。
原告王某系外地务工人员且脚踝受伤两次手术,行动不便,长时间奔波索要赔偿为家境本不富裕她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王某及其亲属来到法庭后,立案庭书记员第一时间将此特殊情况汇报给了法庭领导,副庭长张景霞立即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并组织干警快速办理立案手续并联系被告到法庭开展速裁调解工作。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50000元赔偿款拿到法庭亲手交到了原告王某手中。
此案表明,对刚起诉的民事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争议不大的,就在立案环节速裁调解结案,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诉求愿望,建三江农垦法将会应不断完善、坚持下去,把“执法为民”的理念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