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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余吨水泥顺利给付 两起民生案件最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7-09-30 15:07:05


    2017年9月30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执行局法官杨劲松经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沟通、协调,最终将该水泥厂生产的300余吨水泥的最后一批52吨交付申请执行人林国斌。至此,林国斌、张本省申请执行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争议仲裁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林国斌、张本省二人在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装卸工作期间,因工负伤,分别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十级。经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应分别给付林国斌、张本省各种赔偿金152000元、116000元。因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2014年6月3日,林国斌、张本省向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7月,申请执行人林国斌、张本省在牡丹江农垦法院执行局主持下,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于每月5日前给付5000元,直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但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和解协议给付至2016年6月,因被执行人内部改革、人事调整,加之法定代表人郭某某下落不明,欠申请执行人林国斌的67000元和张本省的41000元再未给付。2016年9月2日林国斌、张本省申请恢复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且公司处于季节性停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5月,执行局新到任的执行法官杨劲松从申请执行人处得知被执行人已经恢复生产,拟进行强制时,却发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无法联系,最关键的是: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无现金及银行存款可供执行,当下能执行的财产只有其生产的产品——水泥。虽然法院可以强制扣押其产品水泥,但有一条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该公司生产的水泥都是散装的!扣押时必须装袋才能运走,但是装袋需要厂内的机器设备和人员才行。如果被执行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予配合,法院的强制扣押工作会困难重重!案件再度陷入了僵局!

    2017年7月,执行法官杨劲松经多方努力,终于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农垦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新任合伙人李经理取得联系,在向李经理说明案情并讲明厉害关系之后,得到了李经理的大力支持。但李经理表示:被执行人一定会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由于被执行人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有限,希望法院能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不能一次性将300余吨水泥给付,而是分多次将水泥给付申请执行人。杨劲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了更有效地促进案件顺利执行,遂做通了二位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最终同意108000元债务的履行是以给付水泥的形式来完成,每吨水泥按350元计,这样总共须给付2位申请执行人309吨水泥。案件的执行露出了一线曙光。

    2017年7月18日,牡丹江农垦法院执行局杨劲松和张兴文亲临现场,在被执行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首批100吨水泥装上了申请执行人租用的车辆。后在8月-9月间,经杨劲松与李经理多次电话联系和沟通,被执行人又多次主动履行了20吨、67吨、30吨、40吨。直至2017年9月30日上午,最后一批52吨水泥终于装上了申请执行人林国斌租用的车辆。这二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涉民生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二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由于案件性质系涉民生案件,起到了有效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院的执行权威的作用。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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