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晚8时许,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四人民法庭灯火通明,执行局和法庭的执行干警正在紧张的忙碌着,他们正在为一起昨日立案的执行案件在做最后的结案手续,当所有法律手续办理完毕,所有执行干警们终于长吁了一口气,一张张疲惫的倦容上终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2017年10月10日王某与吕某、迟某、周某、孙某的民间借贷案在农垦法院八五四法庭申请立案执行。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可靠执行线索:其中一个叫迟某的被执行人正在八五四农场12队收割水稻,且大部分水稻已经脱粒,存放在地头,因其他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故请求法院对这批水稻采取强制扣押措施。执行法官孙树红接到这条执行线索后,立即向执行局局长薛斌汇报请求支持。执行局局长薛斌及3名干警,刚刚在八五六农场办理完一起执行案件后,迅速赶到八五四人民法庭了解本案案情并作出执行预案。
中午13时许,薛斌带领执行局及法庭干警十余名,出动警车3辆,赶到八五四农场12队迟某地头,找到被执行人迟某,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说明来意后,被执行人迟某情绪十分激动,称其只是保证人,只能承担部分债务。干警们对其进行释法析理:指出其承担的不是一般的保证责任,而是连带保证责任,故其有先行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但迟某仍不同意扣押其水稻,并以要通知其他债务人到场为由,离开了执行现场。
在迟某离开现场后,执行干警与12队队长韦永远取得联系,要求其到现场配合执行工作。12队队长韦永远与所某某(被执行人迟某的姐夫,八五四农场某队的队长)赶到现场,所某以目前粮价低,会给被执行人造成损失为由,对执行干警扣押水稻持反对态度。本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没有退缩和放弃,为避免扣押期间被执行人可能会有妨碍执行的行为,与八五四农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农场公安分局派出4名公安干警到场协助执行。考虑到扣押水稻后,其保管与变卖过程中,水稻因保管不善或自然损耗存在严重失重、变质而掉价的风险,执行法官孙树红一直细心做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最终王某同意以水稻抵偿债务,价格为每吨2800元。
16时许,被执行人迟某仍不见回转。而此时天公不作美,天空中淅淅沥沥地飘起了雨加雪,且越下越大,天色越来越暗,给即将进行的扣押水稻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和风险。这时,执行局局长薛斌果断下令:立即执行!在场的所有干警得令后立即开始清场,让事先准备好的炮车和装卸车就位,并一起动手拉开水稻的苫布。由于当时雨雪较大,苫布变得异常湿重,执行干警们小心翼翼保护水稻不受损失,防止苫布上的雪水流入水稻堆中。而这时,被执行人迟某突然出现在执行现场,与其妻子一起,跑到水稻堆上,阻止炮车进场,气焰非常嚣张。执行干警们佩带手铐、执法记录仪,义正言辞向其讲明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欲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迟某见到这阵势,吓得连忙从水稻堆跑到稻田里再不敢上来了。而其妻仍然用手托住炮车的传送带,站在水稻堆上。薛斌局长要求现场的所某做他姐姐的思想工作,配合执行,否则对其姐姐采取强制措施。所某某虽然从开始就对本案的执行持抵触情绪,但在执行局干警向其讲明妨碍执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后,他最终上前拉其姐姐从水稻堆上走了下来。
正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给正在进行的执行工作又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阻力。申请执行人王某雇来的炮车驾驶员提出要从执行现场撤走!原来,这个炮车驾驶员是被执行人姐夫所某单位的工人,由于忌怕所某某所以不敢启动炮车。执行局干警们与申请执行人王某一起做炮车驾驶员的思想工作,好在经过半小时的耐心劝导下,炮车驾驶员在左右为难的情况下,终于启动了炮车!
随着炮车的启动,水稻源源不断装入车辆。而雨雪仍然不眠不休地下着,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雨冷彻心骨!执行干警们的头发、衣服都湿透了,冻得干警直打喷嚏,牙齿打颤,艰难行走在泥水交加的田间路上而我们胸前的法徽在雪雨中却熠熠生辉!直至17时许,40吨水稻终于装完。执行干警们用一辆警车在前为两辆运粮车开路,两辆警车押后,向事先确定的粮库进发。车辆在泥泞的田间路上缓慢行驶着,淅淅沥沥的秋雨仍然不眠不休的下着,执行干警的心却始终悬着:因为田间道路太窄,且道路泥泞异常,稍有不慎,可能会从像坝一样的狭窄田间道路上滑入田间,造成车翻、粮毁、人员伤亡的后果!
18时许,车队赶到粮库门口时,麻烦又产生了:由于当天雨雪下得太大,且天色已晚粮库工作人员下班关门了!怎么办?40吨水稻在大车中,不知道大车的苫布是否盖严?如果找不到粮库,何处存放水稻?执行局干警们只好让扣押的水稻车队先拉到法庭门口,紧急联系粮库领导,得到了支持。兵分两路:一路留在法庭,给现场的其他被执行人做执行笔录;一路驱车奔赴粮库去检等称重。
19时许,留在法庭的执行法官,再给其他被执行人送达并做执行笔录,教育他们要引以为戒,积极履行给付义务,迫于执行干警执行场面的声势与压力,主债务人吕某表示一定会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欠申请执行人的所有债务清偿完毕;而驱车去粮库的称重的干警也已回来,加紧做被执行人迟某的思想工作,其最终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这批水稻以每吨2800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王某。
晚20时许,本案所有的法律手续完备后,执行干警们胜利回返,到达院机关时,已经是晚22时30分。
一起10万元欠款的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仅用二日,充分体现了牡丹江农垦法院的执行干警以利剑出鞘,攻坚之势,彰显并捍卫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