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下旬,八五五人民法庭受理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新友谊农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和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两起案件,涉案标的金额53余万元。案件受理后,法庭本着“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办案理念,积极开展工作。
虽然被告方的公司远在千里之外的吉林省且地址也不明确,给法庭办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但是法庭负责人栾庆利以及办案干警,并没有消极办案,而是克服路途遥远以及地址不明确等诸多困难,两次驱车奔赴被告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现场调解,化解纠纷,及时解除了查封的被告银行帐户,原告得到赔偿的同时,被告公司的资金也能及时周转,没有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五五人民法庭的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10天时间就化解了两起纠纷,法庭的这种办案作风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均向法庭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