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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关爱未成年被告人 让这个冬季不再寒冷

  发布时间:2018-01-17 09:23:36



    2018年1月16日,宝泉岭农垦法院审结了被告人邢某犯盗窃罪一案。

    因被告人邢某系未成年人,法院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被告人邢某犯罪的实际,以教育、感化、挽救为目的,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邢某予以从轻处罚。

    在判决后宝泉岭农垦法院审判员徐巍、公诉人曹琪、辩护人于冬梅,对被告人邢某进行了教育。徐法官根据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等,分析了邢某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教育他在之后的人生道路上如何辨别是非,以正确的方法方式与家人沟通,正视自己的行为,迷途知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服刑后重新振作,努力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被告人邢某的母亲也表示会做好他的思想工作,确保他在今后不再走上犯罪的道路。邢某本人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罪。

    近年来,宝泉岭农垦法院贯彻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教育矫治罪犯,维护了垦区社会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宝泉岭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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