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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话陪审|陪审工作助我成长

  发布时间:2018-02-24 17:37:19


    我叫崔海波,是绥化农垦法院岔林河人民法庭的一名人民陪审员。2014年12月19日被绥化市北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为绥化农垦法院人民陪审员,2015年以来,我多次参与陪审岔林河法庭民事案件审理工作,下面将自己这几年参加陪审的几点心得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学习与提升

    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经验,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经常阅读法律书籍,为自己充电;二是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对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案件都有意识地去作出自己的判断,同时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三是注重加强与法官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在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主动向法官们学习,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二、付出和奉献

    当好人民陪审员要求自己要有付出和奉献精神。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保障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案件庭审,我也收获到很多:一是当事人的理解和肯定,这于我而言是最大的收获;二是法律知识的增长和个人视野的开阔;三是案件调解成功时的个人成就感。

   三、释法与明理

  在陪审过程中,我经常以普通民众的经验判断事实,以传统朴素的伦理道德阐述法律,使胜诉方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支持,使败诉方明白为什么会输掉官司。通过与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

  在陪审一起健康权赔偿案件中,作为原告方起初对我们不信任,我告诉他我也是来自基层,我既是一名陪审员,也是一名普通民众,更能了解来自于社会普通民众的难处和需求,只要是合法的权益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我的话逐渐化解了他的心结,消除了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最终使这起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四、调解与和谐

    在民事调解中,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支持调解,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我在调解过程中,往往根据自身的阅历、社会经验和所处的环境,设身处地、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许多案件能够调解成功。

    在一起农场承包户拖欠地费案件中,我先以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被告的距离,得到其信任,后因势利导,向其讲解农场关于土地承包政策,如承包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可能引发土地被收回的严重后果,在我耐心细致的说服下,被告方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接受我的建议,同意与原告方进行调解。  

    作为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我在陪审工作中只是尽了一名陪审员应尽的责任,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将成为我人生经历的一段美好回忆。今后,我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追求,牢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做出让人民更满意的成绩。

责任编辑:侯洵    

文章出处:绥化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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